男友喜歡賴床,她是他的鬧鐘。
剛認識的時候,兩個人還沒有住在一起,她定時打電話叫醒他。當愛情如春花綻開的階段,她的叫醒功能也似聲如洪鐘。電話還響不到兩聲,他就會立刻從床上跳起來接電話,按下通話鍵之前,還很刻意地清清喉嚨,裝出清醒而性感的聲音說,喂,親愛的,我起來了。呵,我正在想你。
漸漸熟了以後,叫醒的功能愈來愈艱難,叫醒的效果也在遞減,甚至,他還會不耐煩地說,你知道不知道,我昨天熬夜到幾點才睡,好啦好啦,起來了啦,別再叫了。
無論電話那頭,他的反應是什麼,友善的,還是抵抗的,對她來說,都不重要,身為一只鬧鐘,最重要的使命,就是讓主人準時清醒,至於他醒來時的心情好不好,起床時的姿態是否優雅,無關緊要。
需要不如想要
可是,等他們感情進展到住一起的時候,這只鬧鐘就多了一項危險,如果它準時響個不停,而主人卻又執意要再繼續賴床,它就無法避免被摔到床下的命運。住在一起後的某個早上,她又去叫醒他時,意被他翻身抵抗時無意攻擊的魔掌打到,整個人摔到牆腳。
事後,他跟她道歉,她也欣然接受他的悔意。
但是,朋友們都為她感到不值。愛情裡的相處,最怕到最後只剩下單項提供功能型的服務,而沒有其他各方面對等的付出。
對他而言,她像一只簡單卻精準的鬧鐘,說不上喜不喜歡,但就是很明確的需要。
晚上睡覺前,她會細心調整預定起床的時間,而它也會盡忠職守地將他叫醒。沒有人會把功能正常的鬧鐘隨便丟棄,但也不會有人每天滿懷恭謹對鬧鐘表達感激。
在消費的態度上,為了避免過度浪費,我們必須學習分辨想要和需要的差別,只購買真正需要的東西,而不要花太多金錢去滿足自己想要的部分。
但是 ,愛情態度上,卻正好相反,我們最好成為對方想要的那個人,而不只是單純需要時才會有作用的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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